公司发了offer又反悔了,该怎么办?




世界之大无奇不有,每个应聘人员收到公司offer都会惊喜万分!可是有很多朋友去办入职手续时却高兴不起来了,因为公司反悔了,应聘岗位换成了别人。而此时的入职人员为了来该公司入职,已经辞掉了原来的工作,此时已是进退两难。小伙伴们该怎样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?

一、口头offer并不具有法律效力

有些公司HR会给应聘者口头承诺offer,记住任何口头承诺offer都不算数,只有在公司正确渠道发出的才被视为有效,具备法律效力。有很多招聘公司只是口头承诺,为了更多的选择,一旦遇到更合适的人选,会毫无顾忌的pass掉你,所以在收到正式offer之前先不要选择离职。

二、offer的法律效力

Offer就是录取通知书,是用人单位单方发出的愿意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一种表示。是和应聘人员建立的劳动关系要约,这种要约属于“合同法律规定”。合同一经承诺,要有法定事由才能取消。在应聘人已经签字同意的情况下,如果公司、企业拒绝录用,该公司、企业就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,要为该公司因缔约过失,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。

三、怎样维权?


首先因为双方还没有建立劳动关系,这种情况下,不属于劳动争议纠纷。应先与该公司协商要求相关赔偿,如果协商不成,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。具有“不可强制性”的民事合同,不能强制双方建立劳动关系,只可以追究财产损失。如果有充足证据,证明自己因为该企业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(如:1~3个月的工资损失,不包括社会保险与年终奖损失),企业应当为该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
应聘者在接到公司offer后,要在回复期间内回复,按规定时间办理入职手续。反之就会被认为不接受录用通知,过了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时间,通知书将失去法律效力。最后祝小伙伴们在求职道路上一帆风顺,求得一份自己称心如意的工作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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